芮城縣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
時間:2024-03-07 信息來源:芮城縣司法局 字體大小:【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sh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規(guī)定,現(xiàn)就芮城縣2024年度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全縣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78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62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16名。
二、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1996年2月28日前出生);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ǘ┫铝腥藛T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jiān)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ān)、國家安全機關(guān)、司法行政機關(guān)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wù)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wù)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ㄈ┯邢铝星樾沃坏模坏脫稳嗣衽銓弳T: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wù)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超過兩次。
(五)公民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縣(市、區(qū))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
三、選任程序
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由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jié)合的方式產(chǎn)生。
?。ㄒ唬┸浅强h司法局會同芮城縣人民法院、芮城縣公安局從芮城縣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數(shù)5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
?。ǘ﹤€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應當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向芮城縣司法局提交身份證、戶口簿(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
?。ㄈ┙M織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由被推薦人所在單位、所屬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人民團體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向芮城縣司法局提交被推薦人身份證、戶口簿(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
四、資格審查
由芮城縣司法局會同芮城縣人民法院、芮城縣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
五、提請任命
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在通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中隨機抽選確定,經(jīng)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芮城縣人民法院院長提請芮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命。
六、就職宣誓
人民陪審員經(jīng)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命后,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人民陪審員宣誓誓詞為: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我宣誓: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憲法和法律,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忠實履行審判職責,廉潔誠信,秉公判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這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quán)利的具體體現(xiàn),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wù),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
聯(lián)系咨詢電話:0359-3020148
監(jiān)督咨詢電話:0359-3020148
特此公告
芮城縣司法局
芮城縣人民法院
芮城縣公安局
2024年3月6日
【打印本頁】 【關(guān)閉窗口】